1、塔吊司机、司索信号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2、塔吊使用前应对塔吊司机、司索信号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求塔吊司机要了解塔吊性能,严格按照塔吊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
3、塔吊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拆除。
4、每班作业前,应按规定日检、试吊,使用期间各项目部每周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指定专人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要真实,严禁代写代签。
5、施工现场两台及以上塔吊交叉作业,应制定防碰撞专项方案。
6、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7、由于目前塔吊型号不一,塔吊在进行吊物时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荷载的吊物,且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重物。
8、物件起吊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当吊物上站人时不得起吊。
9、钢丝绳规定应满足额定重量的要求,项目部要定期检查钢丝绳使用情况,同时钢丝绳的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10、遇有大雨、大雪、大雾、风沙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雨雪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
11、应确保塔吊在非工作工况时臂架能随风转动。
12、严格按照塔吊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准、十不吊”进行操作,对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塔吊司机有权拒绝。(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