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初审,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新泰市市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被评为“2016年度泰安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准予进行社会公示。
公司自成立以来,牢记“厚德兴业、和谐共赢”的企业使命,对内严于律己,严格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对外始终坚持重诚信、讲信誉、创精品、讲服务的原则,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今后,公司将继续坚持诚信为本的服务理念,积极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牛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