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部分”莫忽视
“投标函”、“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都是投标书的重要部分,也是体现投标者是否具有竞争实力的具体表现。倘若投标者对这些“重要部分”不重视,不进行认真、详尽、完美的表述,就会使投标者在商务标、技术标、信誉标等方面失分,以致最后落榜。
实例3:投标者不重视写好“投标函”,则就会在“投标函”中不能全面反映本公司的“身价”,不能充分表述本公司的业绩,甚至将获得的重要奖项(省优、市优、鲁班奖等),承建的大型重要项目等在“投标函”中没有详细说明,从而不能完全表达本公司对此招标项目的重视程度和诚意。
实例4:一些投标者对“技术措施”不重视,忽视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业绩和拟用于本项目精良设备名称的详细介绍,以致在这些方面得分不高而出局。
二、“细小项目”莫大意
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有一些项目很细小,也很容易做,但稍一粗心大意,就会影响全局,导致全盘皆输。这些细小项目主要是:
1.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封记的;
2.未全部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签的,如未在投标书的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未在所有重要汇总标价旁签字盖章,或未将委托授权书放在投标书中;
3.投标者单位名称或法人姓名与登记执照不符的;
4.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法定注册地址的;
5.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的;
6.投标书的附件资料不全,如设计图纸漏页,有关表格填写漏项等;
7.投标书字迹不端正,无法辨认的;
8.投标书装订不整齐,或投标书上没有目录、页码,或文件资料装订前后颠倒的等。 (陈艾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