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与其他块体材料混合砌筑。 2、对设计规定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留或预埋,严禁在砌好的墙体上打凿,在较薄的墙体中不得预留水平沟槽。 3、墙体面不得打凿水平沟槽,对设计规定的洞口、管道、沟槽及各种预埋件。 4、墙体中作为施工通道的临时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小于200mm,并在顶部设过梁。填砌临时洞口的砌筑干混砂浆强度等级宜提高一级。 5、所有外墙、厨卫间、管道井、强弱电井以及有防水要求的砌体下部在建筑地面砌筑墙体前,应在楼板四周(除门洞外)上做C20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为300mm,宽度同墙体厚度。 6、需要移动已砌好的砖块时,应清除原有干混砂浆,重新铺干混砂浆砌筑。 7、墙上不得留脚手眼。 |